導語:酒后駕車的危害性相信大家都已經(jīng)知道,而我們國家對酒后駕車的處罰力度也越來越大,但是如今卻依然有人鋌而走險,無視法律,在樂陵,有一位醉酒司機駕車上演了一場連環(huán)撞人車禍。編后:夢回酒醒,崔某才幡然醒悟,但是這個時候為時已晚,根據(jù)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》 第91條中規(guī)定:醉酒駕駛機動車的,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,吊銷機動車駕駛證,依法追究刑事責任;五年內(nèi)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。飲酒后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(fā)生重大交通事故,構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責任。 新聞稿件:【樂陵市交警大隊事故科民警 劉勇剛】:2014年9月11日下午兩點多鐘,樂陵大隊事故科民警接群眾報警稱在開元路黃金水岸小區(qū)門口,有一輛銀灰色面包車撞了三個人,向西逃逸。 畫外:接到報警之后,樂陵市交警大隊民警迅速出警,當民警趕到樂陵市人民法院附近一路口時,肇事駕駛員正棄車逃逸,民警迅速上前,將其制服。 現(xiàn)場聲:我西段的,我承認我喝酒了 。 畫外:隨后,民警將肇事駕駛員帶到樂陵市交警大隊進行酒精檢測。檢測結果表明,這名肇事駕駛員屬于醉酒駕駛。 【樂陵市交警大隊事故科民警 劉勇剛】:通過走訪過路群眾及對當事人的詢問,得知這名肇事駕駛員姓崔,中午在學府花園小區(qū)一朋友家喝酒,酒后駕駛一輛面包車,先是在學府花園小區(qū)內(nèi)將一樓下車庫們撞壞。 畫外:將小區(qū)一車庫們撞壞之后,肇事司機繼續(xù)駕駛車輛從小區(qū)東門向北行駛,然而就在行駛了不到一百米的拐彎處,將一名騎電動三輪車的行人撞飛,之后,這輛銀灰色面包車沒有停車,在繼續(xù)行駛的過程中又先后將兩名騎電動車的行人撞傷,在撞了三名行人之后,這輛銀灰色面包車依然沒有停止,繼續(xù)向前,在人民法院一路口,又將一名剛剛下車的行人撞倒。 【受害人】:我剛在道邊停下車,就讓他從后面撞一個跟頭。 畫外:前前后后,駕駛這輛銀灰色面包車的崔某總共撞倒了4個人,撞壞了一個車庫。目前,被撞的行人中有三人正在醫(yī)院接受治療,而崔某將面臨法律的嚴懲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