評論員陳廣江
電子產(chǎn)品盛行的當下,曾經(jīng)風靡一時的卡牌如今再度興起。近年來,一種盲選卡片突然風靡各地中小學校園,學生通過收集和交換卡牌進行社交,這些奧特曼卡牌一躍成為他們中的新型“社交貨幣”。
小學生像著魔一樣沉迷“集卡”,甚至背著父母花數(shù)千元乃至過萬元買卡片,此類現(xiàn)象并不鮮見。有小學生為了收集到心儀的卡片,不僅花光零花錢、壓歲錢,甚至會偷家里的錢,引發(fā)社會擔憂。
最近,媒體就報道了這樣一則案例。今年大年初七,河南駐馬店的段女士向媒體求助,其十歲的兒子十天內在一家文具店消費9800元,全部購買了奧特曼卡片。對此,涉事文具店老板表示,這種情況很正常,家長自己看不住小孩,不能來找商家的問題。目前,執(zhí)法部門已介入。
其實,商家其實經(jīng)不起推敲。即使是孩子主動、自愿購買昂貴的卡片,類似現(xiàn)象也不正常,因為孩子的做法與其年齡、智力明顯不相適應。家長看護不周有一定責任,而商家不顧吃相、不擇手段地賺孩子的錢,不僅有悖常識常理常情,也違背法律規(guī)定。如果存在誘導消費問題,商家的責任更大。
《民法典》規(guī)定,八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,實施民事法律行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經(jīng)其法定代理人同意、追認。比如,十歲男孩購買卡片的行為就屬此類情況,如果法定代理人不同意或不予追認,則該行為無效。無效行為自始沒有法律約束力,商家應將錢款返還家長,家長需將卡片退還商家。若卡片無法退還,考慮到家長看護不周的責任,家長需給予商家一定補償。
小小卡片緣何有這么大的魔力?不難發(fā)現(xiàn),孩子的“集卡”方式其實就是“開盲盒”,那種“拆包即得”的賭博式快感很容易讓孩子陷入其中不可自拔?,F(xiàn)實中,因孩子集卡引發(fā)的糾紛乃至官司在各地時有發(fā)生,不僅給家長帶來了經(jīng)濟損失,還對孩子健康成長造成不利影響,應引起社會高度重視。
據(jù)報道,廣州等多地曾開展專項整治,劍指校園盲盒亂象,并提醒家長和老師做好教育引導,幫孩子樹立正確消費觀。此舉值得肯定,但從長遠看,推進相關立法是大勢所趨,要在法律層面對各類具有賭博性質的“盲盒”“卡包”立規(guī)矩、劃紅線。
在商言商,商亦有道,任何產(chǎn)品都不該給孩子設套、把孩子當成圍獵對象。如果片卡商家、經(jīng)營者毫無底線地“割韭菜”,整個行業(yè)恐怕會遭到全社會的“零容忍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