9名身穿制服的工作人員一字排開,雙手撐地。近日,執(zhí)法人員“集體做俯臥撐”的照片在網(wǎng)絡流傳,引發(fā)關注。據(jù)媒體報道,照片中執(zhí)法人員均為江蘇徐州市睢寧縣城管局執(zhí)法大隊隊員。而被罰做俯臥撐,系工作中存不盡責現(xiàn)象,未達檢查合格標準。
建立獎懲制度,是推進工作的一種有效手段,值得肯定。但是,采取何種獎懲方式卻大有文章。方法正確,效果立現(xiàn),方法不當,就可能流于形式甚至弊大于利。睢寧縣城管局對工作“不盡責”的隊員采取罰集體做俯臥撐的做法就值得商榷。依筆者看,是形式大于意義。
處罰只是推進工作的手段而并非目的。對“不盡責”的隊員處以“做俯臥撐”處罰明顯是弊多利少。該局之所以會這么做,是形式主義思維在作祟,甚至有挾創(chuàng)新之名炒作之嫌,效果并不好,還涉嫌侵犯人權。倒不如做得更務實一點,針對具體情況,采取切實有效措施加大對重點地段的整治力度,求得實效才是好方式。畢竟執(zhí)法單位理應帶頭遵紀守法,文明執(zhí)法,罰隊員做俯臥撐顯然屬于體罰行為。
不可否認,城市管理難度很大,再加之城管常常處于輿論的風口浪尖。但是,再難做也得做。只要盡心盡力,方法總比困難多。關鍵在我們想不想做,如何去做,因而,管理好城市必須找準與市民以及隊員的最佳契合點,方能取得同頻共振、相得益彰的良好成效。
摘自5月7日《法制晚報》
作者:陸敬平