陳仲魁
一份清代乾隆年間的地契,至今仍被陳氏的后人珍藏著。乍看上去,該地契似乎并無特別之處,但細細推敲,卻在價款的表述上措辭奇特,給人以別出心裁之感,恰與多年在收藏者所在村莊盛傳的一個傳說相吻合。
地契措辭有蹊蹺
在封建社會,但凡賣地,都是根據(jù)土地面積和土地質(zhì)量來論價。至于價款,則依照慣例或按銀子以“兩”,或按銅錢以“吊”、“貫”、“緡”等作為貨幣單位,概無其他稱謂。然而,在這一地契里,卻出現(xiàn)了“價錢一盤”的說法。從字面上看,一”“ 為量詞,而“盤”字用得很是蹊蹺,讓人莫名其妙。因為它并非貨幣單位,世人見所未見,聞所未聞。
地契稱:
“立賣契人陳進舉,為耕種不便,今將自己家西東西地一段,計地六畝四卜八厘九毛六絲。其地東至辛言,西至皇堤,南至賣主,北至程有文,四至分明。今同中人閻九經(jīng)說合,賣于陳進科名下為業(yè),言明共‘價錢壹盤’。其錢交足無欠,恐后無憑,立契為證。
乾隆四年(公元1739年)十月初六日
長活柒拾步整,東活貳拾壹步五卜,西活貳拾叁步整。又外有車道在地東頭,計地壹畝九厘。南北長活一百叁拾步零八卜,橫活貳步整,活同。”
原是苦心護親情
契中所稱之事,發(fā)生在山東布政使司東昌府直隸恩縣一鄉(xiāng)七圖魏莊(今屬武城縣李家戶鎮(zhèn)),距今已有281年。賣主陳進舉與買主陳進科,為同胞兄弟,系魏莊陳氏的二世祖。兄弟之間發(fā)生土地交易,原本不足為奇,令人費解的是,緣何會在交易額的稱謂上如此蹊蹺呢?
這還須從他們的父親說起。早在清順治初年,其父陳國士攜妻帶子,用扁擔挑著年幼的兄弟倆,由直隸冀州棗強縣陳家樓(今河北省衡水市棗強縣新屯鄉(xiāng)西岳莊)遷徙于恩縣。起初打算落戶于辛莊,但因該村辛氏為大姓,認為有“辛(新)”則不顯“陳”,日后必無出頭之日,于是復徙魏莊。適值這兒有“金”姓,若二姓相合,此乃“家趁陳金”之吉兆,遂決然在此安家落戶,繁衍生息。
時至乾隆四年十月,俱已壽愈耄耋之年的兄弟倆,自感時日無多,忙請閆九經(jīng)出面,商量一樁“家事”,亦即為弟弟陳進科解決祖塋之事。原來,兄弟倆分家后,雖然都是“四世同堂”、多支多脈,但家境狀況差距太大。老大陳進舉比較富裕,可謂“小康之家”;而老二陳進科因生活拮據(jù),至今連祖墳地也買不起。哥哥見狀于心不忍,本欲白送一塊地,以作長久打算。后經(jīng)再三斟酌,覺得又有不妥。為避免落下話柄,防止后世子孫為此發(fā)生糾紛,遂公開由“中人”出面說和,并書寫了地契,而價款和付款方式,由買主在磁盤中僅放了一枚制錢,用紅布蓋著當場交與賣主,借以兆示此地系“賣”,而不是“送”,“價錢壹盤”之說,便由此而來,知者無不感嘆其德。
哥哥的良苦用心,其情義可鑒。在農(nóng)民視土地為“命根子”的年代,這個故事不脛而走,一時間成為十里八鄉(xiāng)的美談。如今,近300年過去了,魏莊人仍然流傳著那段“哥哥賣地,價錢壹盤”的佳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