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5日下午,德州齊河民警趕往濟南市,對齊河籍在逃嫌疑人賈某居住區(qū)域展開全面排查。當晚9時30分,民警在蹲守七個多小時后,終于等來戰(zhàn)機,賈某騎著電動自行車帶著6歲的女兒回來。
“孩子太小,如果實施抓捕上銬,可能會受到驚嚇,幼小的心靈受到傷害?!?/strong>看著6歲的小女孩偎依在賈某身旁,民警“暫?!绷俗ゲ缎袆?。
民警跟隨賈某進了出租房,就像“客人”一樣,和小女孩聊天。
隨后,賈某將孩子支到另一個房間,民警坐下來與賈某“談心”。
“作為大人,你不能給孩子起個好榜樣”
“你孩子還小,我給你留面子”
最后,民警對其出示了拘留證:“希望你正確面對問題,好好配合我們執(zhí)法,不要有過激行為,彼此留個面兒,咱們一起走,別給孩子造成傷害。”
一席話觸動了已為人母的賈某,她立即收拾行李跟隨民警來到了表白寺派出所。
據(jù)了解,賈某(女,38歲)戶籍地雖在齊河縣,但經(jīng)常在外地活動。2017年9月,賈某在某服裝市場工作時,以認識市場負責人能買到便宜的門市房為由,騙取受害人朱某15萬元。濟南市天橋警方立案后,賈某一直未到案。2018年10月,濟南警方將其列為逃犯上網(wǎng)通緝。
派出所的休息室成了這位“小客人”的臨時居住地,民警一邊對案件進行調(diào)查,一邊請女民警幫忙帶孩子,并為孩子買來玩具和食品逗她開心。
7月16日,賈某因涉嫌詐騙罪,帶著女兒一起被濟南警方帶走。
據(jù)了解,由于目前找不到其他人作為賈某女兒的第二監(jiān)護人,同時綜合考慮案情,對賈某取保候?qū)彶恢掳l(fā)生社會危險性,濟南警方根據(jù)《刑事訴訟法》第六十五條規(guī)定,對賈某采取取保候?qū)彺胧⒆舆€是由賈某繼續(xù)撫養(yǎng),案件正在進一步處理中。
來源|德州公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