德州新聞網(wǎng)訊(記者馬樂)4月19日,記者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獲悉,今年的住房公積金沖抵工作將于5月20日開始,根據(jù)《德州市住房公積金委托按年沖抵還貸實施細則》,沖抵還貸人可以在5月10日前向個人公積金賬戶補充資金用于沖抵貸款。
工作人員提醒,如有以下情況將無法沖抵:5月首次還款及5月放款的;某筆貸款尚未還過首期的;職工賬戶司法凍結(jié)、職工轉(zhuǎn)移在途、職工提取業(yè)務(wù)未做完的;借款人、共同借款人賬戶余額不足當(dāng)前月繳額3倍的;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各自除去3倍月繳額后,繳存余額之和小于月還款額3倍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