姜仲華
郝炯(1599年—1674年),齊河人,崇禎進士,做過直隸肥鄉(xiāng)縣、永年縣知縣,后調(diào)入中央擔任刑科給事中,不久即改任兵科給事中。
他稟性剛烈,有兼濟天下之志。在肥鄉(xiāng)縣時,曾率領數(shù)百兵士筑城對抗幾萬后金的虎狼之師,蕩肅悍匪,整葺水利,課士勸學,政績頗多。
讓他名留青史的,是崇禎十六年五月,他冒著殺頭的危險,寫下一紙彈劾奏疏,矛頭直指當朝首輔、權臣、內(nèi)閣大學士周延儒及其黨羽,震動宇內(nèi)。《明史》中記錄了這個片段,每個字讀來都力重千鈞:“吏部郎中吳昌時、禮部郎中周仲璉,竊權附勢,納賄行私,內(nèi)閣機密,每事宣泄??傊尤逄煜伦锶?,昌時仲璉又延儒之罪人也!”一場彈劾周延儒、吳昌時的風暴被郝炯轟然引燃,這年冬天,吳昌時伏誅,周延儒賜死,郝炯“直聲震天下”。
入清后,迫于政治壓力,郝炯出任浙江布政司參議,不過很快以病告歸齊河老家,恪守家訓,甘心淡泊,卒于康熙十三年,入祀鄉(xiāng)賢祠。
康熙年間的《齊河縣志》記載,郝炯告歸齊河老家后,寫了一篇倡議節(jié)約飲食的小文章。當時,齊河等地在請客的宴席上講排場,要面子,加重了生活負擔,人們苦不堪言,卻又不得不順從鄉(xiāng)俗,勉強為之。直人快語的郝炯看在眼里,以自己特有的豪邁文風,對這一流弊進行了猛烈抨擊。
原 文
告諸親約
物價再貴,今日十倍往時。而酒席之盛,今日又十倍往時。即傾囊所有,備極水陸奇味,以敬嘉賓,豈非美事?但物力有限,口福無多。每見勉強支持之人,設一席如應一苦傜,回一酌如銷一夙債,富者一時揮霍,而貧者數(shù)日躊躇,以是展轉騰那希圖節(jié)省,良朋厚友漸以參商是。備極水陸,乃欲厚而反薄,因密而成疏也。
道人敬立一約,告之諸親:除候官府大宴及正經(jīng)吉筵務求成禮外,至于尋常雅坐,多不過十二味,少即八味、六味無不可,惟以可得而易辦為主。此后,常常而見,源源而來,省物力,惜口福,篤親情,三美具備。主親必以余言為然,斷不謂道人多事也。
壬辰春日澹道人郝炯頓首拜書
壬辰,指南明桂王永歷6年,公元1652年,明亡后10年。這一年他53歲。
由郝炯的描述,我們看到了三百多年前山東世俗生活的鋪張之弊,指出了惡果:“欲厚而反薄,因密而成疏”,這樣講排場不僅沒增進感情,反而使人和人之間更疏遠。他提出了自己的主張:最多十二個菜,六個菜也無不可,可得、易辦為主。
向講排場這種已大行其道的風俗說“不”,是需要膽量的。盡管人人都覺得不好,但風俗已形成,誰改變就會遭非議。所以大家都不說。郝炯第一個說出來,肯定有嘲笑的,但更多的是暗挑大拇指的。
郝炯的這篇小文章,可能是中國歷史上獨一無二的節(jié)約飲食倡議書,我在網(wǎng)上搜索了多次,沒有找到類似的文章。雖然朱子家訓上有“一粥一飯,當思來之不易”之語,也只是循循善誘地講理,郝炯卻明確倡議,還帶著具體的操作辦法,讓人仿佛看見他在京城、縣里做官處理政務時,清晰的思路,明快的決斷。
這篇小文章即使放在今天,也不過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