德州新聞網(wǎng)訊(德州晚報全媒體記者王南)
12月12日,記者從德州市工信局獲悉,該局日前下發(fā)通知,德州市將繼續(xù)實施促進商用汽車消費政策,商用汽車消費優(yōu)惠延期至12月31日,個人最高可申領7000元消費券。
德州市工信局會同市發(fā)改委、市財政局、市商務局、市統(tǒng)計局聯(lián)合制定出臺了《德州市促進商用汽車消費實施細則》(以下簡稱《細則》),推動我市商用汽車消費市場復蘇回暖。前期我市已發(fā)放950人次196.1萬元消費券,各縣(市、區(qū))正陸續(xù)撥付給個人消費者。
《細則》提出,對在德州市內(nèi)購置新能源商用汽車(二手車除外)并上牌的個人消費者,購置20萬元(含)以上的,每輛車可申領6000元消費券;購置10萬元(含)至20萬元(不含)的,每輛車可申領4000元消費券;購置10萬元以下的,每輛車可申領3000元消費券。
對在德州市內(nèi)購置燃油商用汽車(二手車除外)并上牌的個人消費者,購置20萬元(含)以上的,每輛車可申領5000元消費券;購置10萬元(含)至20萬元(不含)的,每輛車可申領3000元消費券;購置10萬元以下的,每輛車可申領2000元消費券。
以報廢舊商用車購置新商用汽車(二手車除外)的個人消費者,每輛車可申領的消費券金額增加1000元(報廢商用汽車必須登記于本人名下,且于活動期間報廢)。
2022年6月9日至12月31日(以機動車銷售統(tǒng)一發(fā)票開票日期為準),在德州市內(nèi)購買新能源商用車、燃油商用車以及以報廢商用車(二手車除外且報廢商用車必須登記于本人名下并于活動期間報廢)購置新商用車,且在德州市上牌的個人消費者,可按要求申領德州市商用汽車消費券。申報材料以縣(市、區(qū))為單位2023年2月10日前報市工信局,補貼額度內(nèi)先申先得,領完為止。逾期未申報的視為放棄申報資格。天然氣商用汽車不在此次活動范圍內(nèi)。